裕豐:公告本公司接獲三地建築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通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9-25 16:4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8/09/25
2.公司名稱:本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日期:民國(以下同)108年
9月25日
(2)以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達到預定收購數量為收購條件者,其
條件是否達成:
公開收購人本次公開收購所定之最低收購數量為裕豐國際開發股
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5,362,000股,累積應賣股數已於108年9月6日
超過前述最低收購數量,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並已於108年
9月6日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
項第2款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並於108年9月6日向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申報。
(3)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實際成交數量:
(一)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17,620,509股。
(二)實際成交數量:17,620,509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 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
文件之金融機構已如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期間屆
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即108年10月2日)以內。
(2)方法:
A.對價支付方法: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將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
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
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
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B.對價計算方式:按公開收購人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
每股現金對價新台幣12.8元之數額,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
交易稅、匯費/郵資、集保/券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
「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四捨五入至「元」為止)。
(3)地點: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臺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二) 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
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已如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期間屆
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以內。
(2)方法:應賣股份已撥入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
,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
戶」(帳號:5920-0342584)撥付至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
帳戶。
(3)地點: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97
號 22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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