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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中信金:公告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發行丙種特別股發放暨上市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丙種特別股166,66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以下同)10元,總額1,666,6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1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877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8年4月19日經授商字第108010439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且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08年4月29日臺證上一字第10800067591號函報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備查。前項特別股股票,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准申請後,預計於108年5月6日起正式上市買賣。 貳、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上市股票:普通股19,496,989,569股,每股面額10元,計194,969,895,690元。乙種特別股333,33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3,333,300,000元。 二、本次現金增資上市股票:丙種特別股166,66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每股發行價格60元。 三、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2,300億元整,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199,969,795,690元,分為普通股19,496,989,569股、乙種特別股333,330,000股及丙種特別股166,660,000股,每股面額均為10元。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丙種特別股之權利義務: (1)丙種特別股股息率(年率)3.20%(七年期IRS利率0.99%+2.21%),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又七年期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七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七年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定價日前一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七年期IRS為定價基準日及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業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TAIFXIRS」與「COSMOS3」七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算術平均數。若於定價基準日及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則由本公司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2)除有下第(4)點不分派或取消分派股息之情形外,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按當年度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3)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繳納稅捐、彌補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 再就其餘額得優先分派特別股之股息。 (4)本公司對於丙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有自主裁量權,於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或因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將使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法令或主管機關所定最低要求等或其他情形,本公司得不分派或取消丙種特別股之股息,不構成違約事件。 (5)丙種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6)丙種特別股股東除依第(1)點所定之股息率領取股息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7)丙種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行之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但以不超過發行金額為限。 (8)丙種特別股股東於普通股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得被選舉為董事,於丙種特別股股東會及關係丙種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9)丙種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股東亦無要求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之權利。 (10)丙種特別股無到期期限,但本公司得於發行屆滿七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全部或一部之已發行特別股。未收回之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丙種特別股採無實體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臺北巿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七、上市股票代碼:2891C 八、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丙種特別股以108年4月3日為增資基準日(即發行日期),本次增資股票預訂於108年5月6日開始發放暨上市買賣。 參、增資股票領取方式: 1.本次增資股票將於股票發放當日直接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內,請持證券存摺自行至證券商登錄。 2.尚未提供集保帳號或帳號錯誤之股東,請各股東填寫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攜帶證券存摺、股東原留存印鑑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辦撥轉手續。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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