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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富邦產險公告取得「富邦二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一筆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4-24 19:00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62號5、6樓部份

2.事實發生日:108/4/24~108/4/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128.628678平方公尺(折合38.91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約NT$1,319(含稅)

(3)租金總金額:每個月NT$51,315(含稅)

(4)使用權資產金額:NT$1,867,152(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富邦二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管理機構-富邦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項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為本公司既有機房

,滿足機房之各項要件,將續租用。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關係人

(4)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前次移轉日期:95.04.06

前次移轉金額:依租賃面積核算NT$7,634,220

(每坪單價約NT$196,202/總價約NT$17.98億/總坪數9,164.03坪)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2)租期:108年5月1日至111年4月30日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NT$1,891,205(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張世賢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5年南市估字第00001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1)目的:本項標的物係做為本公司機房空間。

(2)用途:資訊機房必須有高規的安全機制,並須足夠容納員工及機具設備,

本項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為本公司既有機房,滿足各項要件,將續租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本案可依保險法及金控法第45條概括授權辦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本案可依保險法及金控法第45條概括授權辦理。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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