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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交付新股說明: 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一0八年第一季,換發新股共計51,650股(103年第一次執行51,650單位、103年第二次本季無執行),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16,500元。 執行價格如下: *103年第一次:每單位執行價格為新台幣18.3元。 *103年第二次:每單位執行價格為新台幣19.7元。 二、前述請求認股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認股權人之集保帳戶。 三、經請求認股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四、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2樓 電話:(02)2702-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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