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黃淑頻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偵字第18290號
4.事實發生日:108/01/1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子公司詮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副總黃淑頻因違反證券交易
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內線交易罪,遭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
6.處理過程: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
#上升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