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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觀察〉新年首個工作日 成離岸風電開發商在台動向轉折點

鉅亨網記者林薏茹 台北 2019-01-0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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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旭能源 (Ørsted)位於丹麥外海的風場。(鉅亨網資料照)

離岸風電開發商積極搶在年底結束前,與台電簽訂購售電合約 (PPA),以適用 2018 年度的每度 5.8 元躉購費率,但受限彰化縣府遲遲未放行,4 家開發商無法順利在 12 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取得 PPA。在台電引用民法規定後,2019 年 1 月 2 日將成為開發商能否取得 5.8 元費率的關鍵日,也是關乎開發商未來在台動向的轉折點。

根據經濟部 2018 年 11 月底預告的 2019 年度離岸風電躉購費率草案,降幅高達 12.71%,躉購費率降至 5.1 元,也取消前高後低的階梯式費率、設下 3600 小時滿發時數上限等,對開發商著實造成不小衝擊。丹麥商沃旭能源與 CIP、德商達德能源、加拿大商北陸電力、新加坡玉山能源,聯合發表聲明表示「無法接受」,並將被迫重新評估產業在地化計畫、及影響風場建造時程。

在預告草案出爐引發外商反彈聲浪後,經濟部於 12 月 25 日召開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聽證會,當時也有開發商已與其簽約的本土供應商透露,「開發商已討論到要終止合約」,呼籲政策延續,並建議費率應納入本土廠商投入的建廠設備與運維成本等。針對取消前低後高的階梯式費率、及設下滿發時數上限,外商也齊聲表示,將限制離岸風電科技發展與應用,讓技術創新變得多餘。

在聽證會後,經濟部除盼外商能進一步提供國產化合約內容,及更具體的數據定量資料佐證外,也釋出善意,透露將檢討預告費率,可能調整滿發時數上限、或恢復前高後低的階梯式費率,甚至可望調高每度 5.1 元的躉購費率。

與此同時,由於 2019 年躉購費率不確定性所帶來的營收風險仍高,尚未取得 PPA 的 4 家業者包括沃旭能源 (Ørsted)、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 (CIP)、加拿大商北陸電力與新加坡玉山能源、中鋼等,仍積極在年底前最後一周全力衝刺,盼能成功取得 PPA,以適用 2018 年度較高的躉購費率。

不過,由於彰化縣府遲遲不滿意開發商針對其問題所提出的回覆,不願放行通過,使開發商無法取得電業籌設許可,更別說前往與台電簽 PPA 的最後一哩路。也因此,在 12 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4 家業者仍然未能成功簽署 PPA,但台電也在此時引用民法指出,若最後期限為休假日,須遞延至下個工作天,而 2018 年 12 月 31 日為彈性休假日,開發商只要在 2019 年 1 月 2 日前簽約,都可適用 2018 年度的 5.8 元費率。

待跨年連假結束,2019 年 1 月 2 日將成為開發商能否取得 5.8 元費率的關鍵日,若開發商能順利取得 PPA,將大鬆一口氣;反之,則會將希望寄託於農曆春節前後公布的 2019 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而最終躉購費率是否有所調整,也將影響外商在台的最終投資決定、及與在地供應鏈簽署的正式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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