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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警消殺眼鏡蛇進補 移送司法調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23 09:59


宜蘭縣一名年資16年的警消,被人檢舉救護時,連急救器具放在那裡都不清楚,專業度不足,並且將為民服務抓來的眼鏡蛇宰殺加菜,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宜蘭縣消防局表示,這是賴姓消防隊員的個人行為,已加強督導訓練,避免再有類似事件,至於宰殺眼鏡蛇部分,已移送相關單位調查。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表示,被檢舉的賴姓消防隊員,具有中級救護員資格,每年都有接受3天複訓,對於檢舉內容,正調閱相關救護錄影帶進一步調查;宰殺捕獲保育類動物眼鏡蛇的部分,已違反工作規定,如果調查屬實,將依法懲處。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表示,如果確有其事,這名消防隊員的行為已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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