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給予證券的定義 加密貨幣止跌均大漲
鉅亨網編譯林懇 2018-06-15 15:27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一位高層官員週四 (14 日) 表示,比特幣 Bitcoin 和以太幣 Ethereum 的定義不是「證券」,提道加密貨幣是否為證券的關鍵在於其系統是否夠「分散」。
加密貨幣也因此消息而大漲,萊特幣、比特幣、以太幣、Dash 都上漲。比特幣也止住了因駭客攻擊導致的連日下跌,週五 (15 日) 上漲約 1.1% 至 6355.35 美元。
SEC 企業金融組總裁 William Hinman 於週四的雅虎金融全市場高峰會上提道,當「購買者不再期待第三方的管理層管理或介入,一種貨幣就不會定義為證券」。
然而,這也意味著貨幣發行 ICO 有機會屬 SEC 的管理範圍之內。因為初始投資者可能會購買硬幣以圖利,但在早期階段新加密貨幣的分散程度不夠。
週四的「好」消息也帶動了加密貨幣類股,如 Riot Blockchain (RIOT-US) 上漲 3.86%,Overstock.com (OSTK-US) 上漲 3.27%,比特幣投資信託 (GBTC-US) 上漲 8.77%。
證券交易商 TD Ameritrade 分析師 JJ Kinhan 提道,在沒有人可正確定義加密貨幣的當下,加密貨幣能夠得到 SEC 的實質解釋,這對市場非常有幫助。
對於定義,SEC 主席 Jay Clayton 上週也在 Sandlre O"Neill 會議上提道,在集中募資的與投資客砸錢投資的情況下都屬「證券」,而 SEC 也是希望保護大眾,不會因技術更新而改變規則。
據了解,「證券」的定義是由 1946 年一起美國最高法院裁判所訂,當時一位佛州的橘農販售土地租借合約,但未與 SEC 做登記。之後 SEC 向法院提高獲勝,從此「投資第三方的項目而有獲利的期望」便成為「證券」的定義。
在「期望」的定義上,購買會員享有折扣、購買生產器具,都不屬於「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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