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牌】國盛投資(01227-HK)清盤聆訊延後 建議股本重組兼供股解決負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6-04 18:06
國盛投資(01227-HK)公布,於今日(6月4日)於高等法院聆訊時,法院押後聆訊於6月19日上午9時30分在高等法院公司法官席前聆訊呈請的聆訊。國盛投資基金於今年3月26日公布,接獲麥迪舜醫療集團向高等法院之呈請,要求該公司清盤。呈請聆訊將於5月30日進行。呈請人為國盛投資的聯營公司,持有公司30%股權。通告指出,呈請人指國盛投資基金拖欠約714萬元的貸款。
今日交易時段後,公司收到擬進行供股的潛在包銷商的要約。要約之主要條款如下:公司將每100股已發行及未發行之每股面值0.01港元之現有股份建議合併納入1股合併股份1.00港元。於建議股份合併生效後,公司將以每股合併股份之5股供股股份為基準,以建議供股方式按認購價每股股份0.50港元集資。潛在包銷商須訂立包銷協議並以全包銷基準包銷建議供股。
潛在包銷協議須遵守以下先決條件:證監會就根據潛在包銷協議建議供股而可能產生的潛在包銷商的全面要約而授出的清洗豁免;公司所有現有債權人(不包括欠公司債務欠款少於20萬港元的債權人)應接受並同意以書面形式進行債務重組計劃,據此各債權人債權人應同意收取每欠款1.00港元的全部及最後清償全部債務的款項0.5港元,其中一半以現金支付,另一半則以發行及配發合併股份按發行價每股0.5港元;公司股東或獨立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所需決議案批准建議股份合併,建議供股,預期包銷協議,清洗豁免,債務重組建議,配發結算股份及與此有關的交易。
此外,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同意批准上市及買賣合併股份;將予發行的供股股份根據建議供股,其未繳股款及繳足股款及結算股份;潛在包銷商合理滿意對本集團的法律及財務盡職調查;從政府或監管機構或第三方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書;和於3月26日提交的清盤呈請書已被解僱或撤回,而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並無其他尚未結清的清盤呈請書反對公司。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被告知,要約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不一定會進行,特別是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可能因建議供股而產生高度攤簿下的供股股份而不獲上市批准。公司將尋求進一步法律意見並努力提出重組建議。進一步的公告將在必要時公佈,以保持股東和潛在投資者的信息。
股份申請明日(5日)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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