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機企業: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1 16:40
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7/05/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利機貿易(蘇州)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股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0000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108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利機蘇州營運需求,增加貳仟萬元額度,
於壹億元總額度內統籌運用。一Ο七年度得於
新台幣壹億元額度內對孫公司利機貿易(蘇州)
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該公司無廠房、機器等資產可供設定擔保,
且為利機100%持股之公司,風險轉嫁效益不
大,董事會同意不取具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449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13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背書保證終止及被背書保證之公司依合約內容之行為無任何償欠
(2)日期:
背書保證終止及被背書保證之公司依合約內容之行為無任何償欠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1734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1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8.9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5.9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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