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茂: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聯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1 16: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5/11
2.公司名稱: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償還既有金融負債暨充實中期營運所需資金,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申請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此次聯貸額度申請及簽約等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
實際狀況全權處理之,惟若實際聯貸金額超過本次董事會通過之
總額度上限,仍應提報董事會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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