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能高:代子公司新勁投資有限公司公告現金增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4-19 18:40
第三十四條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9
2.增資資金來源:母公司之自有資金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適用
4.每股面額:不適用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東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適時對100%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興能投資有限公司增資使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並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運作需求向主管機關提出
申請並辦理現金增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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