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茂: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30 17:40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30
2.公司名稱:吉茂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694,000股,
107年1月10日臺證上一字第107180007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15.5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
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20.46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的1.22倍,故公開申購承
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18.91元發行。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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