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敏-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8 18: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28
2.公司名稱:捷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於107/03/28通過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其金額及發放方式如下:
(1)員工酬勞:新台幣53,000,000元,全數以現金由各子公司發放。
(2)董事酬勞:新台幣21,000,000元,全數以現金發放。
(3)上述決議金額與106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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