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展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7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召集事由及停止過戶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7 16:40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承德路一段17號13樓大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六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正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一○六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7年4月29日(星期日)起至同年6月27日(星期三)
股東常會終結之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現
場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7年4月28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務請提前於107年4
月27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一樓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則以最後
過戶日107年4月28日郵戳日期為憑)。
(2)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時,請書明股
東戶號及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
話:02-33930898)。
(3)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
開會通知書本公司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
,不另寄發通知書。
(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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