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汎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度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3 16:40
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萬華區莒光路310號7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106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二)本公司106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臨時動議
四、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辦理。
二、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07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每一
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
符號),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應於
民國107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07年4月25日下午四時止於書面
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聯絡方式並加蓋股東印鑑或
簽名後,親自或郵寄本公司(新竹縣關西鎮大同里13鄰水
坑40號)(郵寄者以郵件送達日期為憑),本公司將彙總
所有提案並檢核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
事會審核辦理,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
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法令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
入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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