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紙: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13 19: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13
2.公司名稱:台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函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董事會通過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發放方式:
(1)員工酬勞:新台幣28,310元,以現金發放。
(2)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000,000元,以現金發放。。
(3) 董事會決議分派董事酬勞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無差異;員工酬勞分派
28,310元,與年度估列金額28,268元差異42元,列為次年度損益調整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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