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華峰:對同股不同權公司不宜過度規管
鉅亨網新聞中心
港交所即將公佈同股不同權細節諮詢,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認為,諮詢文件的建議,不宜過度規管同股不同權公司,以免失去了鼓勵有頭腦的科技專業人士創新發展。
他認為有關監管工作,應由監管機構負責,並向小投資者教育,加強其對新經濟公司風險的認識。在保障投資者方面,他認為現時提出給予新經濟公司創辦人,一股十票為上限,不宜再放寬;同權不同股股份不宜再增發;若持有同股不同權創辦人離開,特殊股份要變回普通股;增加1、2名獨立董事等;這些措施已足夠保障小股東。
至於公司在分拆新經濟公司上市場,是否也可以擁有同股不同權的特權?他認為沒有必要,因為這些公司一般已發展成熟,及具有相當規模,並以集體領導為主,若給予這些企業特殊股份,與當初原意,鼓勵有為年青人,不受股權、資金限制創業,有所違背。
對於史美倫很大機會出任新一屆港交所主席職位,他關注史美倫對大型機構投資者,以至拓展國際市場上更熱心,對本地中小券商較為忽略。史美倫曾建議,將新股予本地散戶的分配回撥機制,由50%降至30%,這點他並不認同。
文:周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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