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鉅樂部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A股港股

《國内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將于1月19日正式實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1-12 15:52

據民航局消息,修訂後的《國内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2018年1月19日起正式實施。《規定》進一步放寬國有和非國有主體投資民航業準入标準,鼓勵、支持國内投資主體投資民用航空業,并引導、規範民航企業之間的投資行為,以促進民用航空業快速健康發展。

《規定》指出,國有投資主體和非國有投資主體可以單獨或者聯合投資民用航空業。民用航空業在放寬投資準入的同時,對各類民用航空企業的管理政策實行同等待遇。

《規定》明确,對國内投資需要特别管理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應當保持國有控股或者國有相對控股,其中,國有相對控股應當由單一國有投資主體及其控股企業相對控股。同時,鼓勵各國内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民用運輸機場,納入民航發展規劃的樞紐機場以及具有戰略意義的民用運輸機場應當保持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或者國有相對控股。采用特許經營等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方式投資建設或運營民用運輸機場的,應當同時符合國家有關特許經營等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規定。

《規定》對民航企業之間的投資行為作了規範:民用運輸機場、航空燃油銷售儲運加注企業、計算機訂座系統服務企業,及其關聯企業,投資全貨運航空公司以外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的,投資比例不得超過5%。一家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及其關聯企業投資納入國家規劃的國際樞紐和區域樞紐的民用運輸機場或其共用航站樓,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5%,并且不得相對控股。民用運輸機場投資本機場範圍内的航空燃油銷售、儲運、加注企業及其設施,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5%,并且不得相對控股。

更多精彩內容 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