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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與公益團體合作 交通部:收費就違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9 17:10


新興叫車服務Uber被認定違法,公路總局已開罰台幣四千多萬元,但日前法院判公路總局裁罰不當,公路總局將提起上訴。交通部表示,Uber實際從事計程車業,但費率、安全管理卻不必受規範,已破壞市場機制,依法當然可以開罰。

交通部統計去年九月到本月十七號,公司部分罰款已高達三千五百萬元,Uber已繳三千零二十萬,駕駛罰款達一千一百五十萬,Uber代繳交八百五十九萬。


Uber今天(19號)還大動作與「多扶接送」、「台灣導盲犬協會」合作推叫車服務,似乎想塑造公益形象。但交通部說,只要涉及收費就有交通營業行為,就是違法仍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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