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政策加速〉都更房屋稅減半配套措施 房仲業者這樣建議...
鉅亨網記者張欽發 台北 2017-11-20 11:32
行政院長賴清德初步敲定都更條例修正案,將採取 4 大方向推動都更,其中以擴大租稅減免最受矚目,將透過房屋稅減半徵收最長 12 年等具體做法,加速都更的進行,這是明確以租稅誘因刺激參與都更的意願,但房屋稅減半 12 年延長期結束後,還是會面臨房屋稅暴增問題,因此,房仲業者建議,對於自住型的都更住戶的租稅優惠應加以延長。
目前建商投入都更整合意願低、誘因不足,主要是老屋都更後變身「新豪宅」,房屋稅失控暴增,據統計,未來住在高房價地區的住戶每年可能必須多繳 4、5 萬元的稅賦,也因此嚇跑了一般住戶的都更意願。
為此,政府以租稅減免推動都更,以房屋稅減半徵收最長 12 年等具體作法,可以提高建商及住戶投入都更的意願和誘因,但賴清德的都更修正方向,與前行政院長林全所提出,參與都更者的房屋稅和地價稅減免,將從現行的 2 年減半,延長為只要參與者持續自住、不轉手,可終身享有減免的方向並不相同,且有進一步的修正。
但是,房屋稅減半 12 年延長期結束後,還是會面臨房屋稅暴增問題,政府應該進一步擬定配套措施,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瀞勻就指出,為了加速都更,獎勵都更戶,政府可採取自住優惠,在房屋稅減半優惠 12 年後,若都更戶持續持有並且具備自住事實,可以稅賦持續減半至售出為止。
而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建議,新屋的持有成本一定高於老屋,除房屋稅外,管理費也是新負擔,都更戶應已多有心理準備。至於稅負部分,政府除延長年限外,設定扣除額,針對自用戶多所優惠,也能達到鼓勵效果。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則表示,房屋稅減半雖然並非永久,不過多少有緩衝作用,也足以讓屋主規劃處理資產財務問題,過度的優惠只怕有失公平性。
據內政部統計,未來 30 年內,台灣約有 740 萬戶老舊建物,若要全面更新,每年須執 25 萬戶的都更;因此,行政院對於都更條例的修正,將採取 4 大方向包括提供金融協助、強化爭議事前處理機制,以及縮短釘子戶處理流程等推動都更,其中以擴大租稅減免最受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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