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微體:公告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1-01 19: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11/01
2.公司名稱: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已於106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普通股5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
幣10元,總計發行金額為新臺幣5,500,000元。業奉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06年8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33354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2)本公司於106年11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500,000股,依董事會通過之「一○六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辦法」辦理,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06年11月16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如有未盡事宜,除依相關法令及辦法辦理外,
董事會全權授權董事長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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