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微科技:澄清106年10月17日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0-17 15: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10/17
2.公司名稱: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時報資訊
6.報導內容:
時報資訊(財經)...《半導體》打入大陸電動車一哥,德微明年獲利再拚新高..
整流二極體廠—德微科技 (3675)..傳正式打入大陸最大電動車廠,成為其電池管理系統
TVS供應商...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對外發表財務預測相關資料,上述報導內容係屬法人及媒體推估
臆測,本公司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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