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風:公告本公司董事長等訴訟案三審判決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0-03 14:40
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張峰豪,財務主管陳青妙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台上字第278號
4.事實發生日:106/10/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判決違反證券交易法部分均撤銷,發回高等法院審理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尚無法合理估計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任律師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