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鴻:公告本公司員工資遣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8 18:45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18
2.公司名稱:長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為保障員工權益及因應公司經營現況,本公司將一次
或分批資遣員工。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據實際業務需求保留員工員額或資遣後予以回聘,本次資遣案,
授權董事長依法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並按照勞基法及相關規定予以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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