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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 吸電子菸最高擬罰1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9-04 12:47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檢測市售的電子菸,發現近八成含有具成癮性的尼古丁,目前國內對電子菸的製造、販賣雖有罰則,但吸食電子菸卻無法可罰。衛福部已經將《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當中對吸食電子菸的罰則等同於吸食一般的菸品,最高可罰一萬元。(戎華儀報導)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治組組長羅素英表示,目前的菸害防制法,對於製造、輸入電子菸,可罰 1 到 5 萬元,販賣電子菸可罰 1000 到 3000 元,但對於吸食電子菸除了沒入外沒有罰則,因此送交行政院等待核定中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提高罰則,製造、輸入電子菸可罰 5 到 25 萬元、販賣可罰 1 到 5 萬元,吸食電子菸可罰 2000 到 1 萬元。


羅素英:『現在是用「形狀像菸」,那因為部分的電子菸的產品目前已經不再是形狀像菸,那將來在菸害防制法有明確定義電子菸。未來電子菸在公共場所吸食的部分就比照菸品,那最高可以罰 1 萬塊。』

羅素英表示,菸害防制新法中還規定,青少年吸食電子菸與吸食一般菸品一樣,都要接受戒菸教育,有關單位會提供電子菸戒治服務。

(圖:戎華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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