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強冤獄5628天 求償2814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29 19:59
原本為死囚,最終獲無罪定讞的徐自強,以被關 5628 天聲請刑事補償新台幣 2814 萬元。他感嘆不能陪伴兒子成長,並說入獄 16 年「生不如死」,所受的苦沒人能夠了解。
徐自強被控 22 年前共同擄走富商勒贖並殺死被害人,經 9 次死刑、2 次無期徒刑判決、5 次非常上訴,及監察院調查、大法官釋憲後,在 104 年 9 月更九審首次獲無罪判決,最高法院去年 10 月間駁回上訴,無罪定讞。
徐自強 7 月間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以被羈押 5628 天,一天請求新台幣 5000 元,共計請求新台幣 2814 萬元。高院今天開庭訊問,傳喚徐自強及他的律師等人到庭陳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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