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印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28 09:47
28日從國土部獲悉,為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構建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房地?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國土資源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根據地方自願,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并制定了《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
試點方案提出,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集體租賃住房出租,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租賃合同約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體租賃住房,不得轉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監測、指導、監督機制,防止租金異常波動,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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