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憲後 首件同婚訴訟案開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09 17:02
大法官針對同婚議題釋憲之後,第一起同婚訴訟案,今天開庭審理。如果這次訴訟,原告,也就是同婚伴侶勝訴的話,那麼同婚伴侶很可能不需要等待兩年,就可以直接登記結婚了(葉柏毅報導)
前年,有三對同性伴侶因為戶政機關不受理同婚登記,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星期三開庭審理其中一項訴訟;而這也是大法官會議釋憲,裁定民法違憲之後,第一起接受審理的同婚登記訴訟。根據大法官會議釋憲結果,認為目前民法不承認同性結婚權利屬「違憲」,也給予有關機關兩年修法期限。一旦有關機關兩年之內不做為的話,將自動承認同性婚姻合法性。
不過,支持同婚權益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在庭審之後表示,既然大法官已經認可同婚權益,他們呼籲高等行政法院,應該順應釋憲結果,判決同性伴侶可以即刻合法登記;不必讓同性伴侶,為了婚姻權益,再苦等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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