陞泰: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09 16:4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04
2.減資基準日:106/07/26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106年7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5173號函核
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及中華民國106年8月3日經授商字第1060110
986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計畫書。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00,000,000
3.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200,000,000元,銷除
已發行股份20,000,000股,用以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4.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20%,原普通股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
200股)。
5.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2元。
6.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80,000,000股,
7.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
依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計算至
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計
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本公司股票採無實體
發行。
8.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9.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6年8月25日。
(2)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6年9月3日 (無實體發行)。
(3)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06年8月28日起至106年9月7日止。
(4)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6年8月30日起至106年9月7日止。
(5)新股票上市暨舊股票停止流通日期:民國106年9月8日。
(6)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06年9月8日。
10.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普通股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
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
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存摺影本連同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轉帳申請書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
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至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補辦過戶後再依前款辦理換發
及劃撥手續。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
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
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電話:(02)6636-5566。(郵寄申請辦理者,請依前述方
式檢附相關文件並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以免遺失)。
11.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本公司
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期限,
檢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
12.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
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擬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
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程。本計畫書未盡事宜,將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6/09/03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8/30
6.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
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7.新股預計上市日:106/09/08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80,000,000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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