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普: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25 17: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25
2.公司名稱: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證券產業C1
6.報導內容:據外電報導,蘋果為進一步提升手機電池續航力,傳
出明年新款iPhone電池訂單預計由韓國樂金(LG)獨家供貨,屆
時恐衝擊原先國內電池供應商新普(6121)接單狀況。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新普科技為電池模組廠, 非電池芯供應商,不論外傳
iPhone電池訂單是否改由韓國樂金(LG)獨家供貨電池芯,新普
科技提供電池模組給客戶的關係不受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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