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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勞動部簡化外國人在台工作許可申請流程 估7千人受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11 14:02


為吸引外國專業人員留台工作,勞動部今 (11) 日宣布,從今年 7 月起針對曾獲得聘僱許可的外國專業人員,若再從事相同類別工作,但因轉換雇主或聘期中斷而需重新申請聘僱許可時,可免附畢業證書、教師證、國家運動教練證等 12 項文件,以簡化工作許可申請流程。

勞動部解釋,以往曾在台獲得聘僱許可的外國專業人員,如想轉換雇主、或雖然受同一雇主聘僱但聘期有中斷情況,即便仍從事相同類別的工作,仍須檢具文件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考量在以上情形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已在第一次申請時提出並經過審認,勞動部檢視後特別針對其中不具時效性和變動性的文件,包含畢業證書、教師證、師資訓練合格證書、運動教練證及演藝實績等 12 項文件,放寬讓雇主可以不需再檢附。


以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外國人為例,只要過去於同類別工作許可中曾提供學士或碩士學位畢業證書且經審查後獲得聘僱許可,日後轉換任職公司時,新雇主就不必重新檢附外國人學歷證明。估計每年將有近 7000 人次外國專業人員受惠。

如果民眾有任何聘僱許可問題,可上外國人在台工作服務網 (http://ezworktaiwan.wda.gov.tw/)或撥打專線( 02-89956000) 洽詢。​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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