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亞:本公司訂定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29 10:40
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6/29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NT$35,282,100元(每股配發NT$0.3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6/07/27
5.最後過戶日:106/07/2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7/2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8/02
8.除權(息)基準日:106/08/02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國內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06/07/10至106/08/02
(2)辦理過戶方式:
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6年7月28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
民國106年7月28日下午4:3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辦理過戶手續,掛
號郵寄者以民國106年7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
逕行辦理過戶。
(3)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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