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酒駕司改決議制定酒害防制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26 08:25
台灣酒類取得容易,連兒少買酒也方便,因此頻傳飲酒鬧事和酒駕事故等,但現有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多是針對酒駕的事後懲罰,為了能在意外發生前,就能有效防止酒駕,司改會議第 5 分組今(25)日召開最後一次分組會議,決議要求相關單位盡速制定《酒害防制法》。
司改國是會議第 5 分組認為酒駕問題嚴重、兒少買酒太便利,加上《酒害防制法》已擱置立院 7 年,決議建請衛生福利部與立法院盡速制訂《酒害防制法》,檢討酒類可近性、飲酒場所限制等問題,並訂立明確規範,以避免酒駕釀禍。
該組召集人梁永煌表示,台灣應參考他國規定,比方像限制飲酒場所和時間,降低飲酒便利性、以及深夜飲酒後導致的危險。
據了解,該組今天除了決議制定《酒害防制法》,還做出其他決議,包括國會助理納入《遊說法》規範範圍、落實販賣酒類給兒少的處罰、提高兒少安置輔導經費、建議法務部刪去個資後,公開犯罪資料供學術界研究使用等。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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