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雅社: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5/24
2.公司名稱:集雅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06/05/24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台新銀行苓雅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華山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華南銀行高雄三民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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