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煤展延許可證核發 縣政府24日辦理公聽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18 10:17
▲針對即將在 6、7 月到期的麥寮汽電及台塑石化生煤許可證展延申請案,縣政府安排 24 日在中華科大翠華會館召開公聽會。(圖/記者蘇榮泉攝,2017.05.17)
雲林縣政府針對即將在 6、7 月到期的麥寮汽電及台塑石化公司生煤許可證展延申請案,安排 5 月 24 日在中華科技大學翠華會館召開公聽會,將邀請中央能源及環保主管機關、地方民意代表、業者代表、環團代表及專家代表,透過正反雙方討論方式,作為許可證審查參考。
縣府制定的「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104 年 5 月 21 日雲林縣議會決議三讀通過、6 月 10 日公布實施、6 月 12 日提送中央備查,104 年 9 月 7 日遭中央以違反「能源管理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函告無效,而申請釋憲依法必須由縣議會提出。
自治條例失效後,縣府著手以源頭減量方式透過許可證審查減量,生煤減核 231 萬 2,726 噸生煤量、石油焦減核 60 萬 9,340 噸。105 年 10 月 4 日發布實施「雲林縣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管末加嚴方式管制,懸浮微粒 (TSP) 加嚴為 15mg/Nm3、硫氧化物 (SOx) 加嚴為 25ppm、氮氧化物 (NOx) 加嚴為 46ppm,全國最嚴格。這次 4 月份核發的許可證更以冬、春 2 季限定限制排放減少 21.75%,直接於空氣品質不良期間進行減量。
縣長李進勇表示,縣府為改善空氣品質不良,已經射出源頭減量、管末加嚴、季節限定三支箭,都是全國首創、全國最嚴格,透過許可證減少生煤、石油焦使用量、制定全國最嚴格的排放標準,本年度更加入季節限定減量管制措施,強制要求透過全廠能源調度如歲修、降載。
六輕這些遭核定減量的工廠幾乎全部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目前已有 2 案經高等行政法院判本縣獲得勝訴,顯示縣府依法行政得宜。這次環團要求本府直接停發許可,法律基礎何在,亦請環團提供參考。縣府也願意聽取各方意見,作為審查參考。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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