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達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遷址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27 17:40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4/27
2.公司名稱: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4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將於106年底前進行遷廠作業。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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