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改革費率逐年調至12%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30 16:31
行政院今 (30) 日通過「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保年改方案中的勞保費率,將由現行的 9.5% 逐年調升,每年提高 0.5% 至上限 12%,待提升到 12% 後再視情況檢討;而立法院 3 讀通過後,勞保保費將自明年起每年調高 0.5%。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及「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正式啟動年金改革修法程序。
勞動部次長林三貴表示,未來將延長勞保投保薪資採計期間,現行制度按最高 60 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年改實施的第 2 年起,將每年延長 12 個月,至第 11 年調整為最高 180 個月平均,但已請領年金者不適用此方案。
不過在勞保費率法定上限方面,政院通過的版本,與年金改革委員會原來的方案已略有不同,年改國是會議的共識是,勞工保險費率之法定上限,提高為 18%,費率自 107 年起每年調升 0.5%,於 112 年檢討是否與勞工退休金整併。
同時,若無更佳方案,且經精算未來 20 年保險基金餘額不足以支應保險給付,其後每年繼續調高 1% 至上限 18%(117 年),但卻遭勞工團體反對;行政院今天通過的版本上限改為 12%。
林三貴表示,今天通過勞保費率法定上限為 12%,將由現行每 2 年調升 0.5%,改為自方案實施第 1 年起每年調升 0.5%,也就是從 107 年起調升,111 年調升至上限 12%,屆時再行檢討調整費率。
此外,為了防止勞保破產,林三貴表示,勞保也將強化政府責任,每年從年度預算中,挹注勞保基金至少新台幣 200 億元,並承擔最後支付責任,保證每個人都領的到年金。
另外,將增設年金年資可攜帶制度,保障職域轉換者之年金權益,並增訂年資併計、年金分計機制,勞保年資可併計其他社會保險年資(公、軍、農、國保),併計後年資滿 15 年,且年滿 65 歲時,得請領勞保年資部分的老年年金。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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