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03/282.公司名稱: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105年度員工酬勞為新台幣13,496,760元,董監酬勞為新台幣20,245,141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與105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