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妍:公告對於不實言論之報導,本公司採取之法律行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8
2.公司名稱: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就民眾於社群網路平台散布關於本公司董事炒股之不實內容。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在此特發重大訊息聲明,本公司不容許市場上刻意散布影響股價之
不實內容,傷害股東權益及公司商譽。為維護本公司之商譽及股東合法權益,本公司
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公司已採取法律途徑,請勿轉載或散佈不實言論以免觸及法律責任。
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監事聲明如下:
聲明書
今2017年3月28日網路指控稱:本人涉及上市公司股票炒作從中獲利云云,與事實不符。
本人身為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科妍公司」)之股東及董事、監察人,
特此聲明如下:
一、聲明人身兼科妍公司之股東及董事、監察人,恪遵上市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職責,
忠實執行職務;作為科妍公司之股東,本人確實遵守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殷切
期盼公司經營上軌道,絕無以炒股方式圖利自己損害他人。
二、聲明人特鄭重聲明澄清如上。聲明人因家人之間金錢糾紛一事,若因此導致科妍公
司蒙受影響,萬分抱歉!
此致
韓開程董事長 / 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聲明人:
楊明恭/楊李淑蘭
中華民國10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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