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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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5/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基隆市七堵區工建北路1之2號2樓(基隆就業中心六堵分站多媒體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05年度營業報告。
(二)、105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3/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5/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3月
17日起至民國106年3月2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
請於民國106年3月27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
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
所:杭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171號9樓)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2.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請依相關規定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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