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12月起 海外購房需付申請費 1月1日起開徵0.5%地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1 08:58
澳大利亞投資審批委員會(簡稱“FIRB”)從2015年12月1日起,將對想在澳大利亞購房的海外人士開征申請費,費用多少將根據房產價值而定。該消息其實早在今年3月已傳出,至今終于塵埃落定。
在12月之前購置澳大利亞房產還可節省一筆申請費用,但要抓緊了。
澳華網報導,外國人在澳大利亞購買房產,都需要向FIRB申請購房批準,申請時需提供具體的房產信息(如地址等)。對于普通民用住宅房地產的購買申請,通常在遞交申請30天內會得到批準 - 例行公事而已。
從2015年12月1日起,在澳大利亞購買100萬澳元以下住宅房產的海外投資者,需繳納5000澳元的申請費;價值100萬~200萬澳元的房產須繳納1萬澳元的申請費;價值200萬澳元以上房產,房價每提高100萬澳元需再額外增加1萬澳元的申請費。
此外,相關稅費也會不斷增加。從2015年7月1日起實施的3%印花稅將保持不變,且從2016年1月1日起,在澳大利亞買房產的海外投資者,每年需額外繳納0.5%的地稅。
未持有任何澳大利亞12個月以上有效簽證的外籍人士只可以購買全新住宅。留學生簽證一般則可以購買二手房,但畢業時要被強制賣出。而且,留學生因為沒有收入,所以也不容易獲得澳洲銀行的貸款。
相對而言,只能購買新房的海外購房者,則可以憑借收入證明,輕鬆獲得澳洲銀行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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