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登:澄清106年02月22日工商時報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22 10:00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6/02/22
3.報導內容:
106年02月22日工商時報B4版報導本公司「預計後年起可望由虧轉盈,有機會成為
台灣第一家因產品銷售,營運翻正的新醫材公司。」
等內容。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上述報導本公司未來展望以及財務預測等內容係屬媒體推估,特此澄清。
(2)本公司營運概況與財務資訊均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
言人體系,以作為對外資訊公告及聯絡之窗口。
6.因應措施:
透過發言人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予以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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