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控-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21 20:4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2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非關係人。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
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應募人為經董事會通過且符
合法令規範之人選(含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0,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106年2月1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之依據進行定價,以106年2月21日為定價日,並以
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新台幣89.27元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3個營業日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即新台幣89.27元)。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即新台幣76.06元)。
本次私募價格以每股價格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定價。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募得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性,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資金,
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需求,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
更確保公司與策略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6/2/21
11.參考價格:89.2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72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
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
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本次私募
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暫定為106年3月1日至106年3月7日
(2)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暫定為106年3月7日
(3)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及相關配合事項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
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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