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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常服縫臂章命令朝令夕改?國防部:續執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21 15:17


為強化官兵對單位的歸屬和榮譽感,國防部計畫規定國軍官兵在軍常服袖子縫上單位臂章,但最近外界有不少傳言,有傳言說延後實施,也有傳言說要取消規定,原本已經縫上的臂章要拆掉,國防部今天 (21 號) 表示,這項規劃沒有暫停或取消,也沒有要已經縫好臂章的單位把臂章拆掉,會繼續執行這項命令(繆宇綸報導)

國軍在民國 57 年以前,軍常服外原本縫有單位臂章,但基於保防安全需要,取消了這項規定,近年國軍為提高官兵對單位的歸屬和榮譽感,在野戰服和軍便服右袖恢復縫上,國防部長馮世寬最近下令,將這項規定擴大到軍常服,但媒體報導國防部原本規定 3 月 1 號開始縫臂章,又改到 4 月 1 號,還有一說是取消這項規定,基層認為「朝令夕改」,嘖有煩言,馮世寬在立院受訪時則表示會「貫徹命令」,國防部表示,已拿到臂章的單位,會繼續執行這項命令,發言人陳中吉說『臂章已經發下去的,在 3 月 1 號之前就把它縫製完畢,至於有些單位可能要花更多時間去整理,有餘裕的時間讓大家完成這個任務,沒有說暫停說已經縫好的要拆掉,並沒有這個情形,我們已經跟各單位講清楚了......』


根據國防部規劃,臂章會由單位發給個人,把臂章縫到軍常服上的費用,則要由官兵個人負擔。相較於野戰服臂章採低視度設計,縫在軍常服外的臂章,會以容易識別為原則。(圖為電影「比利 ‧ 林恩的中場戰事」劇照,可見到主角軍常服左袖的臂章,摘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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