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南金:說明104年3月4日報章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03-04 12:2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3/042.公司名稱:華南金融控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13版及經濟日報A15版6.報導內容:有關「台壽保招親」發邀請函予本公司之報導。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本公司目前並無併購台灣人壽(台壽保)之規劃,媒體報導內容純屬臆測,特此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聚陽實業2月營收15.88億元年減13.52% 1— 2月達35.66億元下一篇和進:公告本公司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變動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