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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與前瞻》婚姻平權闖關全球都在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03 08:19


記者邱明玉/專題報導

 


「OH!再會吧!OH!啥咪攏不驚!」、「OH!再會吧!OH!向前走」…… 就在立法院場外,頻頻播放林強「向前走」的歌聲中,攸關婚姻平權修法的四個版本在 26 日終於初審通過,送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不過就此同時,一名反同人士偽裝公民記者闖入司委會,衝到主席台前高喊「停止審查交付公投」,接著前新黨立委謝啟大也突然在駐衛警的包圍中,現身司委會,在質詢台旁拍桌痛罵,委員會審查居然敢不讓別人旁聽,這些不過兩三分鐘的場景,突顯婚姻平權修法造成社會嚴重對立的一隅。

回顧 2016 年婚姻平權修法的進程,要從身兼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蔡英文,在 10 月 26 日首度表態支持開始,民進黨隨後通過新的黨工服務辦法,明定黨工和同性伴侶若已在縣市戶政資訊系統,註記為同性伴侶者,可適用服務辦法中「配偶」、「婚姻」及「家庭成員」權利的相關條文。

在蔡英文表態力挺後,10 月 27 日由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領銜提出婚姻平權法案,獲得時代力量黨團、以及部分國民黨與民進黨籍立委連署,得以超過 15 人之提案門檻。各版本法案分別在 11 月 8 日和 11 月 11 日在院會一讀通過付委。11 月 17 日,擔任司委會召委的尤美女將民法修正案排入委員會議程,這也是婚姻平權法案第二次在立法院進行法案審查。

▲挺同團體立院外集會活動 。(圖/記者林柏年攝,2016.12.26)

▲反同婚陣營多次與警方發生衝突。(圖/記者林柏年攝, 2016.12.26)

然而部分反同婚團體在立法院外集結上萬人抗議,甚至衝進立法院,最後朝野協商決定召開兩場公聽會後再審查。公聽會上一如預期,反同、挺同人士兩方激烈辯論,完全沒有交集,這樣的情況也反應在藍綠兩黨黨團內部,不只立委個別立場歧異,各選區來自反同、挺同的選票壓力,也造成藍綠兩大黨團,都未對此敏感議題作出背書決議。

就在挺同人士力推、反同人士力擋的矛盾與壓力下,朝野黨團最後「喬出」將尤美女、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及時代力量四版本,在不復議的情況下,全部送出委員會,留待二讀朝野協商。

攸關婚姻平權修法、《民法》初審通過的條文,包括第 971 條之 1,「異性或同性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本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異性或同性配偶,平等適用本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父母子女、親屬之規定。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以異性配偶為限」。

第 972 條,「婚約,應由男女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

第 973 條,「未成年人未滿十七歲者,不得訂定婚約」。

第 980 條,「未成年人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

第 1079 條之 1,「法院為未成年人被收養之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法院為前項之認可時,不得以收養者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等為理由,而為歧視之對待」。

從立法進程來看,草案即使送出委員會仍是前途多險阻,包括新會期中,案子如果不被排入,法案可能就此凍結,而就算法案順利排入議程,最後的關鍵,還是在於要不要記名表決,一名綠委就直言,記名表決是正常程序,如果沒有很大的正當性,委員很難對記名表決這件事說 no,因為外界會質疑「為什麼不敢表態呢」?但若最後真的採記名表決,過的機率卻不高,說穿了「委員們畢竟都有選區壓力」!

即便修法順利能在四月過關,反同人士還有一大絕招,就是在法案通過後,再發動公投揚棄這些修法版本,讓一切回到原點,若真如此,台灣社會恐怕將在這無限的輪迴中,不斷地內耗下去!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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