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代子公司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 職權)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4 17:41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12/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沙晉康/獨立董事
(2)林坤賢/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理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董事會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依據公司法第128-1條規定為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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