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證:澄清有關大眾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4 16:01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24
2.公司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關於「富邦金傳併群益證券業緊張」報導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富邦金傳併群益... 」乙事,本公司澄清並無此事。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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