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中投欣裕台為附隨組織 國民黨敗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3 17:07
中投、欣裕台兩家公司,因不服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處份,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今天 (23 號) 法院做出裁處,裁決駁回、不予准許。而這次北高行駁回國民黨等聲請附隨組織的停止執行,也是黨產會三度敗訴後,黨產會首度勝訴的裁定。(林麗玉報導)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11 月 2 號做出行政處分,認定「中投」、「欣裕台」兩家公司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國民黨、中投、欣裕台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23 號做出裁定,駁回了國民黨與中投、欣裕台的停止執行聲請。北高行庭長許瑞助表示,國民黨是否實質控制中投、欣裕台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支配方式及法律關係,核屬黨產條例上具有重要意義事項的認定,這個認定雖直接影響聲請人在法律上地位之法律效果,但如果原處份訴訟審認屬違法而遭裁決撤銷確定,並無不能回復情形,也沒有停止執行的急迫必要性,不會產生難以回復的損害,所以駁回。
至於聲請人中投、欣裕台的現有財產,是否被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是依照黨產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另行認定,並非原處份所當然產生的法律效果。
這次北高行駁回國民黨等聲請附隨組織的停止執行,也是黨產會三度敗訴後,黨產會首度勝訴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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